为了做好我校学生实习支教工作,切实保证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圆满完成实习支教工作,特制定此规定:
1、在支教期间,支教学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校纪校规,坚持在岗到位,积极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活动,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请假须经所在学校批准,一天以内由所在学校所在教研室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须经所在学校教导处或校长批准。请病假者要有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参加支教的学生,返校参加学校正常教学安排。
2、应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支教任务。在为期半年的实习支教期间,每位学生须完成不少于100课时的教学工作量以及相关的教学工作任务,按支教所在学校要求开展教学等各环节的工作,备课要认真,教案要齐备,讲课要标准、规范,辅导要及时,批改作业要详细,班级管理要有成效;
3、实习支教学生须尊重和服从指导教师及支教所在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虚心向支教所在学校教师学习,主动争取他们的指导和帮助,努力完成各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
4、实习支教学生要按时积极参加支教所在学校或当地的党团组织会议等活动。
5、实习支教学生在教学上要精益求精,生活上要艰苦朴素,作风上要谦虚谨慎;言行举止要文明,衣着整洁、庄重,服式与发型要符合教师身份;要讲究卫生,遵守社会公德,处处做学生表率;在听取意见时要有耐心和礼貌,不强词夺理,不无理取闹。
6、实习支教学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使用支教所在学校器物要征得同意并办理借还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汇报并妥善解决赔偿问题。
7、实习支教学生要注意饮食卫生和气候变化,保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特别注意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煤气中毒等,无事不得外出,更不得单独行动。未经支教所在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到其他支教所在学校活动。晚上要按时休息,不准离开学校。如因个人原因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责任一律自负。
8、实习支教学生要自觉维护我校与支教所在学校及当地各级组织的关系,如发生有损于两方关系的言论和行动,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要中断其实习支教工作,本学期实习支教成绩以不合格论处。
9、实习支教学生须严格遵守支教所在学校纪律,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未经支教所在学校同意,不准组织学生参加与学习无关的活功,不得吸烟、喝酒、谈恋爱,不得接受学生赠礼、体罚学生。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直至不准毕业。
10、实习支教学生在支教所在学校期间的住宿和就餐,由支教所在学校负责,学校逐月发给100元生活补助。
11、实习支教学生如违反实习支教纪律,所在学校教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听从教育、态度恶劣者,学校有权停止其实习支教工作,责令其返校。凡与学生关系不当,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安定团结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有权责令其立即返校,实习支教成绩以不及格论处。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组织处分,本学期实习支教成绩鉴定为不及格,延长修业一年,重新参加教育实习,仍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
12、实习支教学生在实习支教结束离开支教所在学校时,须办理完毕各种手续,使用的教具和生活用品等要完整归还,住处、办公室要清扫干净,未尽事宜要交待清楚。手续不清者,不得离校。
13、实习支教结束时,由支教所在学校有关领导、教师和我校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实习支教成绩评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合格和不合格),并提交一份不得少于3000字的实习支教的中等教育调查报告或实习支教体会。被评选优秀实习支教学生,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凡成绩为不合格的支教学生,本学期学业成绩为不合格,相应的学分也不予核定,不发给毕业证书;凡被评为优秀实习支教学生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载入学籍档案。
14、本规定解释权归信阳师范学院。